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标准2021编制
惠州麒麟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参与的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T 949—2021已于2021年3月5日发布,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麒麟环保作为起草单位,踊跃参与,获得了编委会一致好评。这项新的国标,取代了2005年的JC/T 949—2005,并且对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标准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主要是环保方面,原来的废机油脱模剂,将无法再通过质监站的验收。而麒麟环保也在新混凝土脱模剂规范出台前,潜心研发了几款新型混凝土脱模剂。
混凝土脱模剂国家标准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 949—2021
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
Mould release agent for concrete product
2021-03-05发布 2021-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材行业标准
混凝十制品用脱模剂
JC/T 949-2021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标准化研究所)发行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各地新华书店经售
北京市青云兴业印刷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翻印
开本880mmxl230mml/16 印张0.75字数20千字
2021年6月第一版 2021年6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800册 定价:20.00元
书号:155160·2482
编号:1484
网址:www.standardcnjc.com 电话:(010)51164708
地址:北京朝阳区管庄东里建材大院北楼邮编:100024
本标准如出现印装质量问题,由发行部负责调换。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JC/T 949-2005《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与JC/T 949-200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b)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极限使用温度(见3.2);
c)增加了分类和标记(见第4章);
d)修改基本要求为一般要求,增加了“重金属限量应符合GB15618的要求。”(见第5章和5.1,2005年版的4.1);
e) 增加一般要求中“脱模剂不应使混凝土制品表面出现粉化、油污、色块等,也不应对混凝土表面及内部性能产生有害影响。用于清水混凝土制品时,脱模后的色差应符合清水混凝土相关标准的要求。脱模剂不应与混凝土制品模具(模板)及配件发生腐蚀作用”(见5.2和5.3)。
f)增加了匀质性指标中闪点的规定(见表1);
g)增加了匀质性指标中含水率的规定(见表1);
h)取消了匀质性指标中固体含量规定(见2005年版的表1);
修改施工性能为使用性能(见6.2,2005年版的4.3);
修改干燥成膜时间为表面干燥成膜时间(见表2,2005年版的表2);
修改了脱模性能中混凝土粘附量的指标,由“混凝土粘附量不大于5g/㎡”修改为“混凝土粘附量不大于4.0g/㎡”(见表2,2005年版的表2);
1)增加了混凝土表面二次作业性指标(见表2);
m)修改了对钢模具锈蚀作用指标,由“对钢制模具无锈蚀”修改为“钢制模具锈蚀面积比不大于0.2”(见表2,2005年版的表2);
n) 修改了极限使用温度指标,由“能顺利脱模,保持棱角完整无损,表面光滑;混凝土粘附量不大于5g/㎡”修改为“能适应混凝土制品的养护工艺,在达到工艺温度参数的极限条件下,脱模性能合格”(见表2,2005年版的表2);
o)修改了黏度的试验方法(见7.2,2005年版的5.2);
p)修改了pH值的试验方法(见7.3,2005年版的5.3);
q)增加了含水率试验方法(见7.4);
r) 取消了固体含量试验方法(见2005年版的5.4);
s)增加了混凝土表面二次作业性试验方法(见7.10);
t)修改了对钢模具锈蚀作用的试验方法(见7.11,2005年版的5.9);
u)修改了附录A脱模剂脱模性能的试验方法(见附录A,2005年版的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7)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嘉兴学院。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苏州市兴邦化学建材有限公司、舟山市毅正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惠州市麒麟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嘉兴市方圆公正检验行、惠州市惠城区太丰建材加工厂、广东广泽实业有限公司、海盐广益建材有限公司、广东汇海材料有限公司、平湖万家兴建筑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大学、嘉兴市康立德构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瑞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桐乡市鑫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成都嘉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科拓科技服务中心、国家水泥混凝土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锦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平湖奔腾建筑构配件有限公、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中铁电工德阳制品有限公司、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盛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工程研究总院,盐城工学院、嘉兴市卓越交通建设检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红飞、蒋元海、丁忠、毛荣良、李龙梓、吴国祥、姜正平、黄殿武、沈焱、王海棠、王晓鹏、陶海波、黄太福、姚根元、官义军、严水龙、刘建均、钱明、陈象、胡婷婷、严焕光、黄锦峰、陈俭活、孙保金、蔡明、王建忠、林炳权、朱伟良、董磊、郑芬、韦华、左俊卿、蔡树元、黄发军、徐志峰、杨智敏。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为:
–JC/T 949-2005。
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
1 混凝土脱模剂国家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以下简称脱模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出厂、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非纯油类物质的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
2混凝土用脱模剂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脱模剂检测标准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 mould release agent for concrete products
喷涂(刷涂)于模具工作面,在拆模时能使混凝土与模具顺利脱离,并对模具无损的材料,其形态为液态或可溶解成液态的固态。
3.2
极限使用温度 limit service temperature
脱模剂的最高使用温度和最低使用温度。
JC/T 949-2021
4 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标准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4.1.1 产品按形态分为:液态脱模剂、固态脱模剂。
4.1.2 液态脱模剂按黏度(n)大小分为:低黏型液态脱模剂(n≤100mPa·s)(代号VS),中黏型液态脱模剂(100mPa·s<n≤1000mPa·s)(代号VM),高黏型液态脱模剂(n>1000mPa·s)(代号VH)。
4.1.3 产品按主要分散介质分为:油性脱模剂(代号YX)、水性脱模剂(代号SX)。
4.2 标记
产品标记由产品形态、黏度(仅液态脱模剂标记)、主要分散介质种类和标准号组成。产品标记示例如下:
示例1:中黏型液态水性脱模剂标记为:
液态脱模剂-VM-SX-JC/T 949-2021
示例2:固态油性脱模剂标记为:
固态脱模剂-YX-JC/T 949-2021
5 混凝土脱模剂标准一般要求
5.1 脱模剂应无毒、无刺激性气味,重金属限量应符合GB 15618的要求。
5.2 脱模剂不应使混凝土制品表面出现粉化、油污、色块等,也不应对混凝土表面及内部性
能产生有害影响。用于清水混凝土制品时,脱模后的色差应符合清水混凝土相关标准的要求。
5.3 脱模剂不应与混凝土制品模具(模板)及配件发生腐蚀作用。
6
技术要求
6.1 匀质性
脱模剂的匀质性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匀质性指标
项目 | 指标 |
密度 | 液态产品应在生产厂控制值±0.02g/cm以内 |
黏度 | 液态产品应在生产厂控制值的±10%以内, |
pH值 | 产品应在生产厂控制值的±1.0以内,且不低于5.0 |
含水率 | 固态产品应在生产厂控制值的10%以内 |
稳定性 | 产品稀释至使用浓度,无分层离析,能保持均匀状态 |
闪点 | 不低于65℃ |
6.2 使用性能
脱模剂的使用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JC/T 949-2021
表2 使用性能指标
项目 | 指标 |
表面干燥成膜时间 | 10min~50min |
脱膜性能 |
能顺利脱模,保持棱角完整无损,表面光滑; 混凝土粘附量不大于4.0g/㎡ |
耐水性能 | 按试验规定水中浸泡后不出现溶解、粘手现象 |
混凝土表面二次作业性 |
对混凝土表面进行抹面等二次作业无不利影响, 粘结强度比不小于0.85 |
对钢模具锈蚀作用 | 钢制模具锈蚀面积比不大于0.2 |
极限使用温度 | 能适应混凝土制品的养护工艺,在达到工艺温度参数的极限条件下,脱模性能合格。 |
水性脱模剂不要求此项性能。 水性脱模剂不要求此项性能。 |
7 混凝土脱模剂技术标准试验方法
7.1 密度
按GB/T 8077-2012中7.3的规定进行。
7.2 黏度
按GB/T 2794的规定进行。
7.3 pH值
按GB/T 8077-2012第9章的规定执行。
7.4 含水率
按GB/T 8077-2012第6章的规定进行。
7.5 稳定性
将产品稀释至使用浓度后,取稀释液25mL,注入比色管中,在5℃~40℃环境下静置24h,观察其在自然光照下是否均匀,有无明显分层现象。
7.6 闪点
按GB/T 261的规定进行。
7.7 表面干燥成膜时间
按GB/T 1728的表面干燥时间测定法的乙法(指触法)规定进行。
7.8 脱模性能
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7.9 耐水性能
JC/T 949-2021
将已测过表面干燥成膜时间的钢板试件浸入(20±3)℃的饮用水中,液面应高于试件20mm,经(30±5)min浸泡后取出,观察膜是否出现溶解、粘手现象。
7.10 混凝土表面二次作业性
7.10.1 试验条件
试验室温湿度要求:(20±5)℃;相对湿度不低于50%。
7.10.2 试件制作
7.10.2.1 制作尺寸70mmx70mmx20mm的砂浆基板试件20块,10块作受检试件,另10块作基准试件用,砂浆采用强度等级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和中砂配制,其配合比为:水泥:砂:水=1:2:0.45。
养护1d脱模,水中标准养护13d以上,将底面用抹布擦拭干净备用。
7.10.2.2 取10块砂浆基板,在砂浆基板底面涂刷脱模剂,试验室内放置1d,在与脱模剂接触的砂浆基板底面中间40mmx40mm区域涂抹3mm~5mm厚粘结砂浆作为受检试件,未涂刷脱模剂的10块砂浆基板底面中间40mmx40mm区域涂抹3mm~5mm厚粘结砂浆作为对比试件。粘结砂浆采用强度等级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粒径0.3mm以下的细砂配制,其配合比为:水泥:砂:水=1:2:0.45。试件制作后放在温度为(20±2)℃,相对湿度90%以上的环境下养护14d。
7.10.3 试验方法
按GB/T 29906-2013中6.4规定的拉伸粘结强度试验方法,测定受检试件与对比试件的粘结强度,当对比试件的粘结强度不小于0.3MPa时,本次试验有效,粘结强度从10个试验数据中取8个中间值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01 MPa。若对比试件的粘结强度小于0.3MPa,则本次试验无效,重新制样进行试验。
按公式(1)计算受检试件与对比试件的粘结强度比,精确至1%:
RB = B1/BC X 100%
RB –受检试件的粘结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B1 –对比试件的粘结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Bc — 对比试件的粘结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7.11 对钢模具锈蚀作用
取面积不小于0.02㎡且材质相同、表面无锈、无油污、无防锈漆的洁净钢模板二块,将一块涂刷蒸馏水模板的作为对比试件,另一块涂刷脱模剂模板作为受检试件,在温度(20±5)℃;相对湿度50%以上的条件下静置48h,比较检验试件与对比试件的外观,观察有无锈蚀现象;并测量钢制模板各自的锈蚀面积,以对比试件为基准,计算受检试件与对比试件的锈蚀面积比,精确至0.01。
7.12 极限使用温度
按附录A中A. 2.1、A. 2.2的要求成型混凝土试件二组,分别以生产单位提供的极限使用温度的最低和最高温度为养护温度,养护至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10MPa以上时脱模,再按A.4的规定检查外观,计算混凝土粘附量。
脱模剂检测标准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8.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匀质性的所有项目和表面干燥成膜时间。
8.1.2 型式检验
b)当工艺、原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超过3个月,恢复生产时;
d)新产品试制,需定型鉴定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供需双方合同规定,或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
8.2 取样及编号
8.2.1 点样和混合样
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所得的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
8.2.2 批量
生产单位应将产品分批编号,每2t为一批量编号,不足2t时按一个批量计。
8.2.3 取样数量
从同一批量中3不不同的包装随机抽取,每1个包装分别抽取约0.5kg,液体产品抽取前应搅拌均匀,同一批量的包装数量不足3个时,应从每1个包装的3个不同部位分别取约0.5kg。
8.2.4 试样及留样
每一批号取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本文件规定的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异议时,提交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8.3 判定规则
全部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则该批产品为合格。若检验项目中有二项或二项以上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若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可加倍取样对该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否则判为不合格品。
9 包装、出厂、运输和贮存
9.1 包装
9.1.1 液态产品可采用塑料桶、金属桶包装或散装,散装采用槽罐车。包装应采用清洁、有密封盖的塑料桶或金属桶,每桶净重5kg~200kg;固态产品可采用有塑料袋衬里的编织袋包装,净重为25kg、50kg。其净重允许偏差为±1%。
9.1.2 包装桶(袋)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型号、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批号)、净重、产品含量或浓度、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腐蚀性及易燃性状况等。
9.2 出厂
出厂产品应附上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应包括主要特性及成分、腐蚀性及易燃性状况、贮存条件及期限、使用件及方法、注意事项等。产品合格证应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及型号、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及使用有效期、检验结果及检验人员签章。
9.3 运输和贮存
9.3.1 产品运输中应防止暴晒、雨淋及冰冻,装卸时应轻装轻卸,并应遵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9.3.2 脱模剂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固定的场所,并妥善保管,以易于识别和便于检查、提货。在正常贮存、运输条件下,产品保质期自生产日期起为12个月。
附录A
(规范性)
脱模剂脱模性能试验方法
A.1 仪器设备
A.1.1 60L混凝土强制式搅拌机
应符合JG/T 244的规定。
A.1.2 混凝土标准振动台
应符合JG/T 245的规定。
A.1.3 混凝土收缩试模
应符合JG/T 237的规定,试模为100mmx100mmx515mm或100mmx100mmx400mm的钢制试模。
A.1.4 天平
称量100g,感量0.01g。
A.2 试验方法
A.2.1 混凝土制备
A.2.1.1 材料
A.2.1.1.1 水泥:应符合GB 8076-2008中6.1.1的规定。
A.2.1.1.2 砂:应符合GB/T 14684-2011中II区要求的中砂,细度模数为2.3~3.0。
A.2.1.1.3 石子:应符合GB/T 14685-2011要求的公称粒径为5mm~20mm的碎石,采用二级配,其中公称粒径5mm~10mm占40%,公称粒径10mm~20mm占60%,满足连续级配要求。
A.2.1.1.4 水:符合JGJ 63混凝土拌合用水的技术要求。
A.2.1.2 配合比
配合比应符合以下规定:单位水泥用量为(330±5)kg/m,砂率为36%~40%。用水量应使混凝土坍落度达到(40±10)mm。
A.2.1.3 混凝土搅拌
混凝土搅拌采用60L搅拌机,成型混凝土的全部材料一次投入,拌和量不少于15L,不大于45L,搅拌3min,出料后人工翻拌2次~3次。混凝土坍落度的测定,按GB/T 50080进行。
A.2.1.4 试验环境各种混凝土材料和试验环境均应保持在温度(20±5)℃,相对湿度50%以上的条件。
A.2.2 试件制作
A.2.2.1 成型前清理试模表面油污、锈迹,保持干燥干净,在模具内涂刷脱模剂,涂刷量为生产单位的推荐用量。
A.2.2.2 按GB/T 50081的规定进行试件成型,试件顶面用抹刀抹平,成型后清理干净试模外缘,并水平放置。静停2h后进行养护。
A.2.3 试件数量
成型试件3组,每组试件为3块。
A.3养护
试件采用标准养护,养护24h脱模。
A.4 试件检验
A.4.1 外观
目测试件棱角是否完整无损、试件表面是否光滑,有无粘模现象。
A.4.2 混凝土粘附量测定
A.4.2.1 用铲刀分别铲下粘附在底模工作面的混凝土料,收集后用天平称量W,精确至0.01g。
A.4.2.2 按公式(A.1)计算每组试件的单位面积粘附量,精确至0.1g/㎡。
D= W/A ………………………………..(A.1)
式中:
D–每组试件的单位面积粘附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
W–每组试件底模粘附的混凝土质量,单位为克(g);
A–每组试模底模面积总和,单位为平方米(㎡)。
试验结果以3组试件的单位面积粘附量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当最大值或最小值中如有1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20%时,取中间值作为脱模剂的单位面积粘附量,若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超过中间值的20,则试验结果无效,并应重新制样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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